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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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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验收程序
时间:2016-05-17 18:39来源:深圳消防 作者:深圳华南消防 点击:
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对照《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验意见。
  申请消防验收的单位认真逐项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同时须出示原件)。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竣工图,并加盖管网施工单位的竣工章或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供水发展部关于消防水源的确认章(设有消防水池的工程,应报送消防水池及其补水竣工资料,并加盖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公章);消防电源竣工资料,主要为供电部门出具的供电方案并加盖电力施工单位的竣工章。来源:考试大
  具有法定资格的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监理报告》。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的工程应报具有法定资格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主要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合格证明(型式认可证书、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工程概况的汇报材料,并在汇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表》的“自验情况及单位签字”一栏上必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负责人要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涉及到易燃易爆的厂房,场所应提供静电,避雷检测报告。
  申请验收单位应将报送的图纸、资料(A4大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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