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系统施工方案
⒈项目中标后,在接到甲方、监理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分别进入施工现场,按施工图要求检查及配合土建施工。每个班组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合理配备相应数量的管道技术工人。
⒉检查土建单位套管预留、预埋的技术要求:
⑴凡穿墙楼板的管道、预留洞尺寸应比其管外径大30mm左右,其位置必须准确,管道在该处应加设套管,穿墙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穿楼板处套管应高出楼面50mm,穿出层面的管道一般应有防水肩和防水帽。
⑵管道的各种接口均不得设在套管内,各种管件不应布置在穿墙洞内。
3.进入正常施工阶段,依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特点:面积大、分布广、系统复杂,分横向、竖向同步施工。
2 、系统施工技术措施
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湿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作为本工程消防系统工程施工一项重点。因此在施工进场前要做如下的准备工作:
1、选取通过消防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
2、准备齐全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
3、参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进场前要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总工组织、技术部各专业工程师及各作业队工长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在充分熟悉设计图纸后,再组织全体作业队人员作施工前技术交底。
4、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连续施工。
5、施工前配备足安装喷头的专用工具,专用的部件、管件、防晃支架、吊架及其他专用的材料和设备。
6、施工前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其他设备、材料现场检查。
7、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在施工前,甲方、监理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施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及系统设备保管、检验。
㈡、材料及组件检验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用的管子、管件、吊架、防晃支架等应进行以下检验:
(1)、管子、管件、各种支吊架所用材质、规格、型号等应和设计图纸所标明的要求相符。
凡未标明的,应使用合格产品或经有关部门认可的产品,不能用不合格产品或随意用替代品。一般情况下,系统管网用镀锌钢管和镀锌无缝钢管。
(2)、管子表面要求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
(3)、管子的尺寸偏差要符合现行部颁标准和国标要求。管子的螺纹密封面完整,无损伤、毛刺等缺陷,精度及表面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和制度标准。
(4)、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5)、非金密封垫片要求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伤、皱纹等缺陷。
(6)、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构槽,凹面法兰能自然嵌合,面的高度不得低于凹槽的深度。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2、喷头进行现场检验并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凡新设计的工程,应采用合格的新喷头;凡改过的工程,应采用与原系统喷头型号、规格一致的喷头,若无原型号、规格的喷头,应选用温级一致且型号接近的喷头。
(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生产年月等标志齐全。
喷头的色标必须明显,且符合规定的色标温级,不得自行在喷头上涂其他颜色涂层。发现色标和温级不符的喷头,要退回厂方,不能使用。
(3)、工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型号、规格喷头,要按标准进行使用前的抽检,不合格的不能用。
喷头外观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螺纹密封面要平整、光滑、无伤痕、毛刺、缺丝、断丝,其尺寸偏差符合现行标准。
(4)、闭式喷头的性能检测
为了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时能及时、准确地启动灭火,必须保证该系统的关键组件喷水头的质量。
闭式喷头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少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1只不合格时,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3、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用的阀门有闸阀、止回阀、报警控制阀、安全信号阀、比例减压阀、安全阀、排气阀等各类安全阀门。
(1)、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机械损伤。
(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还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垂应转动灵活,无阻滞。
(6)、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为5min。阀瓣处无渗漏。
4、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标志、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闸阀主要安装在供水立管、配水干管上,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定期进行检修时,关闭供水系统部分管段的闸阀,检修完以后,再开启并锁定在开启位置。
6、止回阀一般安装在不允许水倒流的管段上,如水泵出水管上,通向水箱的立管上,水泵接合器上以及其他防止水倒流的管段上。
7、湿式报警控制阀安装在喷淋水泵出水管与楼层水平管网之间,能切断或接通水流且防水倒流等功能。
8、安全信号阀是安装在管道上带启闭信号的阀门该阀一般安装在配水干管和配水管上。
9、比例减压阀是安装在需要按比例减小管网不同管段水流压力损失的阀门。
10、安全阀一般安装在水泵出水管道上或加压给水装置的进水管道上,当水压超过设计压力时能自动泄放压力的阀门。该阀可减小系统因水泵启动或阀门等因素引起的系统超压对设备的危害。
㈢、供水设施安装
供水设施设备一般指水泵、水箱、水池、气压给水装置、水泵接合器等,安装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前,应清除其内部污垢杂物。安装中断和完毕时的敞口处应临时封闭。
1、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系统使用的水泵、稳压泵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技术文件。水泵、稳压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的尺寸、位置、标高和地脚螺栓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完整、无损坏和锈蚀等情况,管口保护物完好;盘车应灵活,无擦壳声音;
(3)、驱动机转向确认无误,方可和水泵相连接。当水泵轴功率大于17KW,安装时应有减振措施。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执行: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采用橡胶垫等方式减振,出水管、吸水管采用可曲挠接头与系统连接。泵房单独设立,且水泵运行振动不影响周围环境时,可不设减振措施。水泵的找平应以水平中开面、轴的外伸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等为基准进行测量,纵、横向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0.1% 。小型整体安装的泵,不应有明显的倾斜。
(4)、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组的总出水管上安装压力表、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为工作压力的2倍。
2、泵的找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泵与驱动机应采用联轴器相连。两轴的不同轴度,两半联轴节端面间的间隙应符合泵技术文件的规定;
⑵、主动轴与从动轴找正连接后,应检查盘车是否灵活,泵与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应与管中心线垂直、两法兰面应平行。连接后应复核找正情况。如不正常应调整。调整时应将泵、管道脱开以防损破泵的零件。
3、吸水管和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当水泵设计为自灌式充水时,吸水管上必须装设控制阀门,并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泵吸水口直径,且不采用蝶阀。
⑵、吸水口宜加设滤网;水池有杂质时应设置固液分离装置。
⑶、当水泵与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互为刚性连接管时,则该吸水管应安装可曲挠橡胶接头等柔性应力释放装置;每台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闸阀。
⑷、吸水管水平短管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且宜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
㈣、系统组件安装
1、管网安装
管网安装时,其布置型式有端中和端侧布置,工程中所使用的管件,施工前应清除管子内外的脏物、异物,并校直管子。
含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系统管道、管件以及埋地管道,安装前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管道连接可采用螺纹连接或焊接,无论采用何种连接方式,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积。
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中心与建筑结构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喷(一)的规定。
表喷(一) 管道中心与建筑结构的最小距离
公称通径mm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距离mm | 40 | 40 | 50 | 6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管道应固定在建筑的结构上,支撑点应能承受充满水时管重和再另加114kg附加荷载。管道固定采用管道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管道支架、吊架的间距应满足下表喷
(二)要求。
表喷(二)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间距
公称通径mm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300 |
距离(m) | 3.5 | 4 | 4.5 | 5 | 6 | 6 | 6.5 | 7 | 8 | 9.5 | 11 | 12 |
2、系统排水措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系统管道宜有0.002-0.005的坡度,使其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2)、若系统少于5只喷头,应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系统喷头多于5只时,应装带有阀门的排水管。排水管与辅助排水管的管径见表喷(三)。
(3)、配水干管、配水管应涂以红或红色环圈标志,以区别其它管道。
(4)、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用塞子或管堵将敞口封闭,继续施工时再打开,防止异物进入管道。
3、喷头安装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管网经过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安装喷头所需的弯头、三通等宜采用专用管件。
(3)、喷头的安装应采用工厂配备的专用板手,严禁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4)、当使用喷头孔口小于10mm时,在配水干管或立管上应安装滤水器。
(5)、凡易遭机械抽伤的喷头,应安装防护罩。
(6)、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和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7)、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如下规定: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
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水平距离(mm) |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mm) |
300—600 | 25 |
600—750 | 75 |
750—900 | 75 |
900-1050 | 100 |
1050—1200 | 150 |
1200—1350 | 180 |
1350—1500 | 230 |
1500—1680 | 280 |
(8)、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时,喷头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9)、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须符合如下规定: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
水平距离(mm) | 150 | 225 | 300 | 375 | 450 | 600 | 750 | >900 |
最小垂直距离mm) | 75 | 100 | 150 | 200 | 236 | 313 | 336 | 450 |
3、湿式报警阀组安装
(1)、报警阀及其组件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干管的连接,使水流方向一致。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地面高度一般为1.2m;两侧距墙不小于0.5m,正面距墙不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的室内地面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2)、应确保其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发生误报警。
(3)、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安装在延迟器前,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4)、每一个水流指示器为一个报警分区,每一个报警分区应安装一个检测装置。
(5)、安装完后,应对其操作机构和传导装置作必要的调整,使其动作灵活、指示正确。
4、组件安装
(1)、水力警铃应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
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镀锌钢管,当通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大于6m;当镀锌钢管通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水力警铃安装应确保其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a。
(2)、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管试压冲洗合格后,方可安装。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水流指示器的浆片、膜片垂直安装于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和水流方向一致;
③、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的浆片、膜片动作灵活,不允许与管道有任何摩擦接触,且要求无渗漏。
(3)、、系统中的安全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且与水流指示器间距不小于300mm。
(4)、自动排气阀安装应在管道系统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安装于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确保无渗漏。
(5)、系统中安装的控制阀包括闸阀、安全信号阀等型号、规格、安装部位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方向正确,阀内清洁无堵塞,无渗漏;系统中的主要控制阀必须加设启闭标志。
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6)、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通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弯管的距离不小于所在管段通径的两倍。
压力开关宜竖直安装在通入水力警铃的管道上,并不允许在安装中拆动。在系统末端设试水装置。
(7)、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㈤、系统试压和冲洗
与消火栓系统同。
㈥、管道防腐
与消火栓系统同。
㈦、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2、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消防水池、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2)、系统供电正常;
(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4)、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 阀门无泄露;
(5)、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3、系统调试内容包括:
水源测试、消防泵调试、稳压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装置调试、系统联动试验。
4、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设计要求核实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2)、按设计要求核实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5、消防水泵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消防水泵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2)、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6、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7、报警阀性能调试符合如下: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
8、排水装置调试须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保持到系统压力稳定为止。
(2)、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所排放出的水能及时、全部进入排水系统排走,未出现任何水害,试验即为合格。
9、系统联动试验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应在15秒内输出报警和启动系统执行信号,并准确、可靠地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10、当消防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应作灭火功能模拟试验。
㈧、系统验收
1、管网系统与消火栓系统同。
2、系统湿式报警阀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报警阀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打开放水试验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水力警铃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不小于70dB;
(4)、打开手动放水闸阀或电磁阀,检查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5)、检查报警阀、控制阀上下是否安装有安全信号阀或闸阀,若安装有闸阀,是否锁定在常开位置;
(6)、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3、喷头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头规格、型号、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顶棚、障碍物、墙、梁等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安装的喷头,是否采取了防护措施;
(3)、有碰撞危险的场所安装的喷头是否加了防护罩;
(4)、向下安装的喷头,当三通下需接短管时,是否安装了带短管的专用喷头;
(5)、大空间、高顶棚以及其他特殊场所,是否按设计安装了特殊喷头;
(6)、喷头公称动作温度与环境最高温度是否协调,且符合规范要求。
4、根据设计和使用要求,对系统进行灭火模拟功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报警阀动作,警铃鸣响;
⑵、水流指示器动作,且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⑶、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阀开启,空气压缩机或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⑷、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开启,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⑸、消防泵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⑹、加速排气装置投入运行;
⑺、消防应急广播投入运行;
⑻、其他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