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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防备案
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流程
时间:2016-05-27 20:43来源:深圳消防 作者:深圳华南消防 点击: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第四章。
 
二、对象: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三、需要准备的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二)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四、申报流程:领取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及相关表格———将备案表及文件报送行政服务中心录入抽查       未抽中——网上公告     
 
抽中——提交材料———现场核查和图纸审查——审批——网上公告
 
五、办理期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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