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田消防大队防火监视员到深圳和亨城市广场进行查抄,发觉一楼一餐饮公司未经消防验收和平安查抄就已投入利用、停业,曾经违反了《消防法》的相关,可责令停产破产,并惩罚款三万至三十万元。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项之,对该公司未经消防验收私行利用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破产、罚款人平易近币三万元;对未经消防平安查抄私行投入停业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破产、罚款人平易近币三万元;两项归并罚款人平易近币六万元。(记者冯宇飞通信员陈小河)
近期,盐田消防大队防火监视员到深圳和亨城市广场进行查抄,发觉一楼一餐饮公司未经消防验收和平安查抄就已投入利用、停业,曾经违反了《消防法》的相关,可责令停产破产,并惩罚款三万至三十万元。